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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不是业主!业主要炒掉违法业委会!

本主题由 libianquan 于 07-12-13 16:48 解除置顶

业委会主任不是业主!业主要炒掉违法业委会!

        自2003年3月交房入住,成龙花园就成为我们全体业主共同的居家小区,它本应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美好家园,可近来小区秩序越来越差、环境越来越乱,众多业主的生活安全和基本利益受到越来越大的损害。业主多次针对物管公司服务提出的意见,都石沉大海了。物管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可业委会什么动作都没有,面对业主提出召开业主大会解决小区诸多问题的呼声业委会却默然视之,致使成龙花园陷入艰难境地。
        成龙花园的热心业主们:为取得话语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该我们真正行动起来了!我们走标准的法律程序让他们不能推托!我们与其在业主大会议程议题上与业委会争执,还不如直接从法理上推翻他们好!
        
        现业主委员会主任竟然不是业主!这根本就不符合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我们查证了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时所开具的收据,业委会主任所在户的姓名为宋某,而不是业委会主任的姓名宋XX。众所周知,物管费收费单据中的姓名,是来源于业主花名册的。而这个业主花名册的内容,无论是来源于当时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均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本人。很显然,宋XX不是业主,没有资格成为业委会成员。

       我们已经搜集到足够证据证明业委会当时成立的不合法,我们将走标准的法律程序,炒掉违法业委会!

11月27日商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http://news.cdqss.com/html/2007-11/27/content_33030.htm



[ 本帖最后由 libianquan 于 07-11-27 12: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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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偷换赞成票概念!

首次业主大会,总投票权数为48884,参加投票业主所代表的投票权数为28917,仅为59%。
如何超过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投票权2/3以上?

“业委会”用的是这个手段:
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68%投票权的343名业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数493户……)

投票权数和投票户数不是一个东西啊!

这样看来,不光业委会非法,连业主公约都通不过!

[ 本帖最后由 clhyss 于 07-11-21 17: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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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多次偷换概念,以“若没有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反对,即视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方式,试图通过相关决议并动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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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幕至今尚未揭开——

2006年,在小区监控系统改造事件中,“业委员”未能公示招投标过程、所谓“中标”人的方案及价格。而我们通过一些手段获知当时系统报价为7万余元,此造价已远远超出市场价格。
要知道,我们的监控系统只有几个摄像头、1套录像设备而已啊!

难怪去年小区业主群情激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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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他们把一切交代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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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积极参与响应

为什么业主委员会能代表大家的意见,没召开任何大会的情况下,背到我们签定合同?
请业主委员会出来说,要不下课!!!~!



得到他们业主委员会的内部 透露的消息是,他们不敢召开大会,就4个领导(业主委员会主任和3个副主任,没听到过吧有这样多),他们几个内部决定的,其他的委员什么权利都没有,简直是形同虚设,就请他们吃个饭讲究了事,骗他们签字同意,你不同意又怎样呢,就在那样的情况下,和现在的屋管签定的协议,我们业主哪个都没看到那份协议,说说看,这合法吗?
     
这样的业主委员会还值得信任吗?请各位业主思考!


[ 本帖最后由 eyang 于 07-11-21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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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偷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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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的事啊  

[ 本帖最后由 libianquan 于 07-11-21 17: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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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于2007年10月25日晨被撕毁的照片:

左下角是物管公司的财务公开。照片右侧的是一位激愤的业主要求业委会下课的呼吁。“物业”二字下面的是征询业主意见的表格。右上角是又一位热心业主要求业委会公开维修资金账目的公开信。右下角是社区张贴的。
中间空白一大块的,就是被撕毁的4页公开信所在。

[ 本帖最后由 clhyss 于 07-11-21 17:24 编辑 ]

附件

剪贴板01.jpg (73.91 KB)

07-11-21 17:21

剪贴板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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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撕毁的公开信——

致成龙花园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开信:
  自2003年3月交房起,成龙花园就成为我们全体业主共同的居家小区。它本应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美好家园。可近来小区秩序越来越差、环境越来越乱,众多业主的生活安全和基本利益受到越来越大的损害。
  在此,我们部分业主联名发表本公开信,希望得到绝大部分业主的回应,并希望业主委员会和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正面的、书面的、公开的、合乎法理的答复。
  看到此公开信的租房户,请及时告知您的房东,谢谢!
  此前业主与东晨公司发生的各种利益纠纷,请大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本公开信不予评价和表态。本公开信只针对当前小区的公共利益发表看法。
1、 请业主委员会公示目前成龙花园的管理规约(即原“业主公约”),公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情况,公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名录、住址及联系方式。
2、 请业主委员会再次公示目前小区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欠缴明细。
对于欠缴维修基金的业主,请业委会务必按照法律程序立刻催缴或起诉,这样才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3、 请业主委员会和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示院外占道停车场相关资料,包括:备案证明、收费核准文件、占道区域等。
4、 请业主委员会向牛沙社区反映一下小区商铺占道经营的问题,希望能够尽快落实解决。
5、 请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示成龙花园整体物业(1~15幢住宅及商铺等)的基本情况,包括:国土证(总的,不是分户的)、竣工总平面图(明示红线、公有部分,明确标注小区道路范围)等竣工验收资料、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公有部分建筑面积总和及明细情况(含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总和、住宅户数及总面积、商铺户数及总面积等。由于二期土地转售,还请贵公司公示目前规划局重新规划的二期土地红线及道路情况。
6、 请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示在成龙花园实施物业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明细。根据《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贵公司的人员配置是不达标的!
顺便质疑一下,贵公司公示的200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怎么可能平均月工资支出达到2万元呢?才多少人啊?
7、 请四川东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示小区交房以来各项利用小区公有资源进行营业活动的事项及收入明细,包括:摆摊设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等。
8、 请全体业主合理、合法的表达你们对目前小区各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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